◆◆◆特别说明和注意事项【此款内容均作为游客与旅行社旅游合同附件的重要内容,游客签订协议即为同意以下条款】:
有效证件:请参加本次专列的老年朋友随身携带好身份证、老年证、离休证、军残证等相关证件原件,以便享受可能的门票优惠,以当地景点优惠政策为准。
大交通:火车的车容车貌、设施、卫生、沿途站点加水、开水供应和餐车服务均由铁路部门负责,不属于旅行社范畴,若有意见或建议可拨打12306自行向铁路主管部门反映。
小交通:根据客人体力和精力的不同,部分景区设有方便客人观光的景区小交通(如索道、观光电梯、换车费等),可自由自愿选择,具体价格以景区政策为准!
发团条件:此线路为专列行程,不同于其他火车班,专列出发日期为上述日期左右,具体出发时间以铁路总公司命令为准。行程为参考行程,具体行程以最终出团通知书为准。专列、包船、系列团均有不同成团人数。旅游专列线路需满500人以上开班,不足500人提前一周通知游客退团,旅行社全额退款给游客,旅行社不承担其它责任。
健康说明:因个人既有病史和身体残障在旅游行程中引起的疾病进一步发作和伤亡,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现有的保险公司责任险和意外险条款中,此种情况也列入保险公司的免赔范围。旅行社为非健康医疗专业咨询机构,无法判定游客的身体健康状况是否适合参加本次旅游活动,游客在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即视为游客已经了解本次旅行的辛苦程度和行程中医疗条件有限的前提,并征得专业医生的同意; 报名时旅游者应确保身体健康,保证自身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身体健康状况不佳者,请咨询医生是否可以参加本次旅游活动,根据自身情况备好常用药和急救药品,因自身疾病而引起的后果,游客自行承担责任;出团前游客须签字确认《旅游者健康状况确认书》;有听力、视力障碍的游客须有健康旅伴陪同方可参团;个人有精神疾病和无行为控制能力的不能报名参团。虽然专列上有配备医护人员,但主要是处理行程中的临时小疾病;并且专列条件有限,不能将此行为作为您的医疗保障。有严重高血压、心脏病、哮喘病、有过中风病史等易突发疾病及传染病、精神疾病患者谢绝参加。
安全防范:旅行社的导游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无法为游客提供一对一的服务,旅行社工作人员在接待游客报名时已经充分告知本行程中的注意事项和对游客身体健康的要求,旅游活动中游客必须注意自身安全和随行未成年人的安全,保管好个人财务,贵重物品随身携带。
旅游保险说明:旅行社已经购买旅行社责任险,强烈建议游客购买旅游人身伤害意外险,为自己提供全方位的保障。旅行社责任险是旅行社投保,保险公司承保旅行社在组织旅游活动过程中因疏忽、过失造成事故所应承担的法律赔偿责任的险种。旅游人身意外伤害险,游客自行缴费即为该保险的投保人和受益人,由保险公司对游客受到的意外伤害进行承保,意外伤害的定义是【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直接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游客认真阅读旅游人身意外伤害险的具体条款并无异议后,自己在保险公司购买或委托旅行社代为购买。游客应保证自身身体条件能够顺利完成旅游活动,游客自身疾病不在保险赔付范围之列。由自身疾病所产生一切费用均自理,一切后果均自担,旅行社及保险公司均不承担责任。因高原反应和高原病导致的事故,旅行社及保险公司均不承担责任。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游客人身及财产损失,将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进行赔偿,我社给予协助。游客在旅游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时,旅行社协助游客联络医疗机构进行救治并向保险公司报案,游客或其家属自行缴付医疗费用,因游客或家属拒付医疗费用造成的各种伤害和风险旅行社不承担责任;治疗结束后,旅行社出具证明协助游客办理保险赔付手续。
不可抗力免责说明:由于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客观原因或旅游者个人原因,造成旅游者经济损失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如恶劣天气、自然灾害、火车延误、汽车塞车等不可抗力原因如造成团队行程更改,延误、滞留或提前结束时,旅行社不承担责任。因此发生的费用增减,按未发生费用退还游客,超支费用由游客承担的办法处理。
行程调整:以上行程供参考,届时在保证不减少景点不降低服务标准的情况下,旅行社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行程顺序做出相应调整;行程景点顺序以实际安排为准,如遇政府和景区原因性景点暂时关闭,调整游览时间,如行程时间内无法安排,按照游客缴纳的实际门票费用退游客。
购物和自费游览活动说明:按照《旅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游客如有购物和自费活动需要,抵达当地后,在不影响其他旅游者的行程安排前提下,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后安排。
退团说明:游客报名后因故不能参加本次旅游,可在出发前换人参团(新换的游客另行购买旅游意外险),在旅行社重新签订合同。如出发前15日内确认退团,游客须承担专列铺位损失费。出发前7天内要求退团,除扣除专列铺位损失费,还需按照团款的10%损失费赔偿给旅行社。出发前3天内要求退团,除扣除专列铺位损失费,还需按照团款的20%损失费赔偿给旅行社。行程出发当日,除扣除专列铺位损失费,还需按照团款的30%损失费赔偿给旅行社。按上述方式支付费用最高额不超过旅游费用总额。如出发后中途取消,所有团款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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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请在签定合同时仔细阅读):
1、旅游者应确保身体健康,保证自身条件能够完成行程;未满2周岁或年满70周岁的,有心肺脑血管病听视力障碍的,不宜长途及高原旅行的,既有病史和身体残障的,均不适合参加;任何隐瞒造成的后果由旅游者自行承担。团队中如有60岁以上老人或心血管方面有器质性病变者必须提供正规身体健康证明并用手写体形式签字确认情况属实!!如有隐瞒病情者产生任何后果敬请游客自行负责!!!75周岁以上的老人因考虑身体因素,建议不参团。
2、如因旅游者旅游过程中造成的保障范围内的意外事故,按照投保条款进行赔偿。解释权及理赔权由承保保险公司负责。旅行社可协助客人处理,但不承担任何额外赔偿垫付义务。
3、如因交通事故造成客人身体伤害及财产损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进行赔偿。解释权及理赔权由保险公司负责。
4、如因人力不可控制因素(风雪、塌方、等原因)造成行程延误或不能完成景点游览,旅行社不承担责任,产生的食宿费用由游客自理。
5、如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团队滞留、耽误或由此造成损失,产生的食宿费用由游客自理;因特殊原因造成标准误差,按照实际发生情况进行退补;在不减少旅游景点的情况下,我社保留旅游行程临时调整的权力。
6、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
7、旅游行程中,如遇车辆自身故障造成行程延误,超过1个小时后按10元/人/小时标准补偿游客。如耽误时间较久,可与游客协商解决。
8、费用只包含成人每天一床位,若出现单男单女且团中无同性团友可同住,请在当地自补单房差。请管理好自己的财物,以免发生丢失,旅途中听从导游安排,遵守当地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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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提示(请在签定合同时仔细阅读):
1、游客不得参观或者参与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旅游目的地的相关法律、风俗习惯、宗教禁忌的项目或者活动。
2、晚间休息,注意检查房门、窗是否关好,贵重物品需贴身保管。
3、请于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见相关出团标志集中登车,如因游客自身原因导致误车,损失由游客自负。
4、由于景区所在地区的特殊性,食宿条件请游客提早有心理准备,多配合导游工作,以最好的心情游览美景,因当地政府要求宾馆饭店绿色环保,均不提供一次性生活用品,请游客自带。
5、景区内禁止抽烟、乱丢垃圾!只有餐厅的一角有唯一的抽烟区。
6、旅程中如有任何问题,请及时联络本团导游解决;未能得到妥善处理的问题,请及时联系旅行社,以便更好的解决,并不要顾及情面,如实填写游客质量反映表,质量反馈以游客在旅行结束后自行填写的意见单为主要依据,请各位团友认真填写,恕不受理因虚假填写或不填写而产生的后续争议和投诉。如行程中对我们的服务有任何异议,请在当地及时提出,在当地解决。
7、由于第一天和最后一天路程较远,出发时间早,抵达时间晚,请游客自备矿泉水及干粮,以备不时之需。
8、异地旅游用餐较易引至水土不服,请游客自备常用药品(感冒药、晕车药、腹泻药、创口贴等)。
9、自由活动期间司机、导游可能无法提供服务敬请客人谅解。
10、请各位贵宾在旅游途中仔细听取导游对景点的介绍,并牢记导游的提醒及警示。
11、请各位贵宾在旅游途中随身携带贵重物品及现金。
12、景区开放时间以当日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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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告知事项
为了确保游客能愉快地完成旅行,提示如下: 一、旅游系长距离、长时间旅行,途中乘汽车时间较长,加之食宿条件不同于平常习惯,可能会比较辛苦,请权衡自己的健康状况是否适应本次旅行。 二、行动不便或生活不能自理者、患有严重疾病(包括但不限于:心脑血管疾病、循环系统疾病、高血压精神疾病以及在旅行途中容易复发、可能威胁生命安全的慢性疾病等)者,不宜参加本次旅行。 三、如因游客的健康状况导致住院治疗、提前退团等任何影响旅行的问题,需要由本人承担相关责任及额外费用。 |
游客健康承诺
线路名称: 1、个人签订旅游合同(个人出游):本人( )及家属保证自身身体健康状况能适应旅游行程安排,对个人健康原因导致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完全由本人负责,与旅行社无关。 本人签名: 家属签名: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2、集体签订旅游合同(集体出游):本人( )代表此次参加贵社旅游的团员向贵社承诺:所有参团成员身体健康,能够参加本次旅游行程安排;对于贵社的安全告知已经知晓并自愿遵守;若因自身健康原因而导致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均由个人承担,与旅行社无关。 本人签名: 家属签名: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3、家属承诺书(家属陪同出游):现有游客 ,身份证号码: ,报名参加贵社 年 月 日出发的旅游项目,因老人年事已高,贵社已多次劝阻,现我们家人强烈要求陪同老人参加此团旅游,特此向贵社承诺:(客人姓名: )能够参加贵社的旅游活动,若因其个人身体原因,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均由我们家人自行承担,与贵社无任何关系。 家属签名: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
※请注意:上述健康承诺内容要求游客或游客的成年家属亲笔手抄一遍。(请根据客人出行情况选择相符内容签定)
门市须知:
1、特殊人群包括但不限于未成年人、高龄人群(70岁以上含70岁)、重症疾病患者、孕期妇女、心脑血管疾病、循环系统疾病、高血压精神疾病以及在旅行途中容易复发、可能威胁生命安全的慢性疾病等。
2、特殊人群报名参团出游前,门市需先行了解参团所有客人年龄及身体健康状况,并与供应商共同详细评估参团所有客人年龄及身体健康状况是否适宜参加此次出行的线路。
3、经门市与供应商初次共同评估合格后,特殊人群(除未成年人)须提供三个月内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的体检报告,体检报告需证明客人身体健康状况适宜参加此次旅游。
4、如客人的年龄及身体健康状况已符合上述两项,门市方可进行签约收客,签约时须特殊人群直系亲属及本人到门市签订旅游合同、旅游报名表及健康承诺书。
5、如为签约代表代签旅游合同,门市务必让参团游客签订签约授权委托书,另门市及供应商必须在出团前落实参团所有客人年龄及身体健康状况是否适宜参加此次出行的线路,如签约代表未进行申报、门市未尽到提醒义务、供应商未进行游客健康状况评估产生一切损失由相关责任人承担后果。
要求提供的附件:体检基本项目务必要求:血脂、血糖、血压、心电图。
请游客签字认可接待标准及警示告知 本行程作为合同的一部分,旅游者已认真阅读本行程及各项注意事项、同意行程安排,明确行程中的警示告知(包括自费项目及购物安排);确认本人身体条件适合参加本行程,并提供真实身份信息资料。 甲方代表(旅游者): 有效身份证: 有效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附)请提供随行人员有效身份信息。 | 乙方(旅行社): 签约代表: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
祝:旅途愉快!扎西德勒! |